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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養殖業是利用適宜水域養殖水產經濟動植物的生產事業水產養殖業是人類利用可供養殖(包括種植)的水域,按照養殖對象的生態習性和對水域環境條件的要求不同,運用水產養殖技術和設施,從事水生經濟動、植物養殖,為農業生產部門之一。按水域性質不同分為海水養殖業和淡水養殖業。按養殖、種植對象,分為魚類、蝦蟹類、貝類,及藻類、芡、蓮、藕等。中國水產養殖業歷史悠久,遠至公元前1142年(殷末周初)已知鑿池養魚,范蠡約在公元前460年著有《養魚經》,為世界最早的養魚文獻。新中國成立后,通過大力改造利用一切可供養殖的水域和潛在水域,擴大養殖面積和提高單位面積(水體)產量;開拓水產養殖的新領域、新途徑,發展工廠化、機械化、高密度溫流水、網箱(包括多層網箱)、人工魚礁、立體、間套混等養殖,向集約化經營方向發展,挖掘水產生產潛力;保護水產資源和生態環境,水產養殖業獲得較快發展。
水產養殖業是利用適宜水域養殖水產經濟動植物的生產事業。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人類從事水產養殖的時期較之采捕天然水產資源的捕撈業為晚。水產養殖業的出現和發展,標志著人類影響及控制水域能力的增強。 打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