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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銷售實名制如何推進?怎么考核? 本網訊: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農藥管理條例》,規范本市農藥生產、經營、使用行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人畜和生態環境安全,上海市政府組織制訂了《上海市農藥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農藥是重要的農業投入品,對防治農業有害生物以及控制林業、綠化、衛生、糧庫、工業和家居等相關領域的有害生物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為了宣傳貫徹《規定》,提升本市農藥管理水平,3月10日上午,市農業農村委組織舉辦農藥法規培訓班。 《規定》有何新亮點?市農業農村委農藥管理處副處長韋國余進行了政策解讀。新的《規定》 涉及農藥行業的生產、經營、使用、監管、處罰等不同方面。上海作為特大型城市,不僅在農業生產上,而且在植物綠化、衛生防疫等方面都存在農藥使用需求。近年來本市在農藥管理和農產品安全監管方面提出了不少新要求、涌現了不少好做法,也發現了一些問題。《規定》對這些問題一一進行了規范和解決。 值得一提的是,《規定》明確本市農藥經營實行電子臺賬和銷售實名制度,要求農藥經營者通過農藥信息管理平臺如實、實時記錄農藥采購和銷售信息。農藥銷售實名制也已納入本市2021年實施鄉村振興重點任務,并對各區進行考核。兩項工作將依托本市農資信息管理系統開展。為此,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副主任黃釗貞和市農藥檢定所高級農藝師陳建波對農資信息管理系統的使用和管理進行了詳細的講解。 打賞 |